近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开发区公安分局沙尔沁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李某某报警称
其放在家中的3万元现金被盗
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
调取了附近监控视频
逐帧筛查线索
同时
对李某某来往密切的亲友逐一落实询问
结合现场勘查获取的痕迹物证比对结果
未发现与案件相关的有效线索
且矛盾之处却不断显现
被盗金额忽高忽低
细节描述漏洞百出
......
当民辅警联系报警人进一步了解情况时
李某某却言辞躲闪、态度敷衍
面对询问始终含糊其辞
对关键信息刻意回避
以记忆模糊为由拒绝正面调查
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
民辅警迅速察觉到案件存在重大疑点
经过耐心普法教育
李某某最终向民辅警道出了实情

原来李某某因与他人存在长期经济纠纷
且多次催款未果
为向对方施压
迫使对方尽快还款
遂采取虚构家中3万元现金被盗的方式
谎报警情
企图借助公安机关介入
给对方 “一点颜色”
李某某对其
为泄私愤报假警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01报假警是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报假警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将追究报警人的刑事责任。
02恶意拨打110害己害人
110报警电话
是遇到危险和其他紧急情况时
重要的求助通道
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
进行骚扰、谎报警情等行为
不仅违法
且影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甚至有可能导致公安机关延误
对群众生命财产救助的宝贵时间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您正确拨打110
(来源:平安青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