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设高素质高校辅导员队伍

2025-08-28 07:11:00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金浩田 通讯员 朱泽东)近日,海南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海南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辅导员配备选聘、培养培训、发展晋升、激励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确保辅导员队伍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根据《实施意见》,海南要求高校辅导员的配备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高校在坚持辅导员配备选聘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面向校内外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辅导员,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其中,从学校党政干部、专任教师、优秀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的校内兼职辅导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新入职党员教师需从事不少于2年的兼职辅导员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国家级、省级和学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加强海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海南大学)建设,常态化开展省级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骨干培训;在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中设立辅导员专项,将辅导员专项课题统一纳入科研序列,鼓励辅导员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论文和撰写工作经验文章,并配套相应经费支持;开展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遴选建设工作。

《中国教育报》2025年08月28日 第01版

作者:特约通讯员 金浩田 通讯员 朱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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